中国人民银行(饶河县支行)
中国人民银行(饶河县支行),地址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迎春街16,靠近荣久路、迎春街、工农北路和工农路。
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中国人民银行(饶河县支行)的详细情况及周边环境,城市吧提供丰富的相关信息,包括位置示意图、交通指引、词条、问答以及周边地址名录等,让您轻松规划行程。
同时,携程旅行为您提供中国人民银行(饶河县支行)相关酒店预订服务,包括豪华酒店、精致客栈、舒适公寓、温馨民宿以及充满活力的青年旅社等多种住宿选择。您可以方便地查看各类住宿的实时价格、房间详情以及顾客评价,并通过一键操作实现在线预订,让您的出行更加方便快捷,同时也更加安心。
位置示意图
交通指引
- 荣久路
- 迎春街
- 工农北路
- 工农路
- 葆满南路
- 葆满路
- 通江街辅路辅路
- 葆满北路
- 新兴路
- 和平街
- 通江街辅路
- 健民路
- 通江街
- 安乐路
详细信息
饶河酒店预订
-
饶河佰润快捷宾馆
饶河佰润快捷宾馆位于通江街,毗邻惠普电脑,交通十分便利。酒店设有各类温馨客房,周围有银行、商场和车站,房型舒适,干净卫生,让您在旅途中感受到“家”的温馨和舒适。 -
饶河友谊宾馆
饶河友谊宾馆位于永久路,毗邻风味狗肉馆,交通十分便利。酒店设有各类温馨客房,周围有银行、商场和车站,房型舒适,干净卫生,让您在旅途中感受到“家”的温馨和舒适。 -
饶河东江饭店 Dongjiang Hotel
我们秉着“顾客是我们的朋友”之理念,以柔情、暖意、温馨、细腻之服务,让您在商务生活中如家一样惬意、舒怀。 -
饶河麦隆宾馆 mailong
客房整洁,宽敞明亮,环境卫生,配套设施齐全,服务周到,方便入住。
相关问答
中国人民银行(饶河县支行)周边的地道餐饮有哪些?
周边有鸿聚楼地方菜、溢香小吃、绿色水饺小吃、五谷磨坊、头道汤特色头疗、尚好早餐馄饨等是不错的选择。如果您对以上推荐不满意,还可以试试搜索《双鸭山餐饮美食地址名录信息大全》。 p >
中国人民银行(饶河县支行)附近有哪些住宿选择?
周边的如家时尚宾馆、珠江快捷酒店、饶河百合宾馆、游客旅店、金安旅店、佰润宾馆等都是不错的住宿选择。另外可以搜索《双鸭山酒店住宿地址名录信息大全》,获取更多酒店宾馆信息。 p >
中国人民银行(饶河县支行)周边有哪些店铺可以逛逛?
附近有森森水族(迎春街店)、光辉日杂、美之约时尚服饰设计、完美服务中心(饶河镇政府住宅小区店)、天源水暖商店、酒直达等商家可以选择。搜索《双鸭山逛街购物地址名录信息大全》可以获取更多逛街购物的好去处。 p >
中国人民银行(饶河县支行)周边哪些美容店可以推荐?
周边的圆美园美容美体、金夫人养生美容会馆、美姿美容美体、玻妃美容美体、小举发艺、爱美丽美容美甲等店铺都不错。想要获取更多丽人美妆店铺信息,可以查询《双鸭山丽人美妆地址名录信息大全》。 p >
中国人民银行(饶河县支行)周边运动健身推荐Top5?
周边的华奥跆拳道馆、饶河县体育场、鼎屹乐安体育馆、遇见瑜伽、力欧台球俱乐部、8号球房等都比较推荐。想查找更多运动健身场所可以试试查看《双鸭山运动健身地址名录信息大全》。 p >
中国人民银行(饶河县支行)附近有哪些教培机构?
附近有爱心双语幼儿园、饶河中公教育、饶河县满分家教中心、七彩梦艺术培训学校、饶河县第一小学校、远东驾校等,更多教培机构可以访问《双鸭山教育培训地址名录信息大全》获取。 p >
相关词条
中国人民银行(The People's Bank Of China)
中国人民银行(英文简称PBC),简称央行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,为国务院组成部门。在国务院领导下,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,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,维护金融稳定。
1948年12月1日,中国人民银行在华北银行、北海银行、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合并成立。华北人民政府当天发出布告,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在华北、华东、西北三区的统一流通,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及一切交易,均以人民币为本位货币。1949年2月,中国人民银行由石家庄市迁入北平。1949年9月,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》,把中国人民银行纳入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系列,接受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,与财政部保持密切联系,赋予其国家银行职能,承担发行国家货币、经理国家金库、管理国家金融、稳定金融市场、支持经济恢复和国家重建的任务。
1983年9月17日,国务院作出决定,由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,并具体规定了人民银行的10项职责。从1984年1月1日起,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,集中力量研究和实施全国金融的宏观决策,加强信贷总量的控制和金融机构的资金调节,以保持货币稳定;同时新设中国工商银行,人民银行过去承担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由中国工商银行专业经营;人民银行分支行的业务实行垂直领导;设立中国人民银行理事会,作为协调决策机构;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和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的贷款制度,初步确定了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框架。
1995年3月18日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》,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地位,标志着中央银行体制走向了法制化、规范化的轨道,是中央银行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。
2003年,按照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《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》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,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、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,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,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。同年9月,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准人民银行的“三定”调整意见。12月27日,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(修正案)》。
有关金融监管职责调整后,人民银行新的职能正式表述为“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、维护金融稳定、提供金融服务。”同时,明确界定:“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,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、维护金融稳定、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。”这种职能的变化集中表现为“一个强化、一个转换和两个增加”。
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“中国人民银行”的最新信息,请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。